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华北、华东、西北三大解放区连成一片,全国革命胜利在望。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人民币的发行和全国货币流通的逐步统一,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全国胜利的重要标志之一。
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
1947年至1948年,在解放战争节节胜利进程中,各个解放区逐渐连成一片,已解放地区的经济正在恢复和发展,物资交流日益频繁,商民往来更加密切。但是,各解放区市场流通中的货币,虽然经过一系列货币关系调整,仍然存在种类较多、版别复杂、比价不一等问题,对各地物资交流、恢复和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有一定的阻碍作用。进入城市以后,各地都面临着比过去复杂得多的经济、金融管理任务。在这种形势下,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把各个解放区的货币和金融业务集中统一起来,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中国人民银行就是在这种形势下成立的。
1947年4月,中共中央成立了华北财经办事处(简称“华北财办”),其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积极筹划建立全国性的银行。9月14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工委书记张鼎丞、邓子恢致电中央工委:“建议立即成立联合银行或解放区银行,以适应战争,越快越好。”
10月2日,华北财办主任董必武根据这个建议致电中共中央,建议组建中央银行,发行统一货币。电报提出,“已派南汉宸赴渤海找张鼎丞、邓子恢商议建立银行的具体办法。银行的名称,拟定为中国人民银行。是否可以,请考虑示遵。名称希望早定,印钞时要用。工委已同意”。中共中央收到董必武的电报后,于10月8日复电华北财办并董必武:“进入准备工作是必要的。至于银行名称,可以用中国人民银行。”
华北财办接到中共中央的复电经研究后,决定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立即进行各项准备工作。筹备处由华北财办副主任南汉宸负责,先后调入何松亭、石雷、孙及民、秦炎、武子文、王厚溥、赵善普等人从事具体工作。
12月,董必武应南汉宸的邀请为中国人民银行的行名题字,并建议人民币的票面图案要反映解放区生产建设的情景。对于银行的名称,董必武说,中国人民银行这个名称既表示这个银行的性质是中国人民的,也不失为将来新中国国家的中央银行的格局。朱德总司令也曾对筹备处的同志说:“银行名字叫人民银行好,人民银行要永远为人民服务。”
1948年1月1日,董必武在西柏坡的住处接见了筹备处的部分人员,指示筹备处要从调查各解放区的经济、金融入手,研究统一货币的发行和人民银行成立的途径。此后,筹备处积极为人民银行的成立和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等进行了一系列工作。
4月,在董必武的主持下,华北金融贸易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分析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形势,认为立即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统一货币的条件尚不成熟。在中国人民银行尚未成立的情况下,决定“总的原则是先统一本区的货币,然后由北向南,先是东北和华北,其次是西北和中原,然后是华西和华南,最后以中国人民银行本位币的发行实现全国的大统一”。随后,各个解放区相继进行了货币关系的调整,实现了不同货币按固定比价混合流通。
10月3日,中共中央致电华北局、华东局、西北局并财经委主任董必武:“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新币与冀钞、北海币的比价为1∶100,由华北财经委员会指导人民银行负责计划,委托华北、华东印刷10元、50元、100元新币,尽可能于年前完成50亿元。”根据中央的这一指示精神,华北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为了稳定物价,便于流通,人民银行券与冀南钞、北海钞的比价确定为1∶100,与边币、西农币的比价为1∶1000和1∶2000。人民银行券定于明年1月1日发行。这次发行人民银行券是统一货币,整理发行,不是币制改革。由南汉宸起草一个关于发行人民银行券的指示。”至此,中国人民银行的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这次会议召开后,解放战争形势发展很快,东北全境解放,淮海战役胜利进行,东北野战军进关,平津解放在即。同时,由于解放区的货币种类繁多,比价不一,不仅影响野战军作战、商民往来,也影响市场的稳定。为了适应政治、经济、军事形势大发展的需要,1948年11月18日,华北人民政府第三次政务会议迅即作出决议:“发行统一货币,现已刻不容缓,应即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并任命南汉宸为中国人民银行总经理,一面电商各区,一面加速准备。”
11月22日,华北人民政府向所属各级政府发出金字第一号“为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统一货币”的训令。12月1日,又发布金字第四号布告,宣布“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以原华北银行为总行,所有三行发行的货币,及其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承受。于本年12月1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定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货币,统一流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式成立。
1949年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迁至北平。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中央人民政府的银行,即全国统一的国家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逐步把各解放区银行改组为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1948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总行令,宣布除华北银行总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外,北海银行总行即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西北农民银行总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
1949年3月10日,中原解放区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中原区行,中州农民银行总行兼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原区行业务。同年12月,中州农民银行结束工作。1949年底,南方人民银行总管理处结束,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华南区行。1951年4月1日,东北银行总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内蒙古人民银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在西南区增设中国人民银行西南区行。各区行下设省、市、自治区分行及其所属机构。至此,形成了全国统一的金融体系。
人民币的发行与货币制度的统一
1948年11月25日,华北银行总行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币(以下简称“人民币”),向各解放区发出总业货字第5号指示信。该信指出,目前冀南币、晋察冀边币、北海币、西农币先后实行了按固定比价混合流通,对便利商民往来、物资交流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在货币制度上仍存在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货币复杂,四种货币,几百种票版,印制技术不精,易于造假,群众不但对假票难以识别,即对各区货币亦有折算之苦,而且各区货币都有习惯上的地区性,亦不能作为统一货币的基础。二是面额太小,不便使用,由于多年战争的消耗,生产减退,各区货币的购买力实际已逐渐降低。因此,决定将人民银行筹备基金及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全部资产准备统一为中国人民银行资产准备,即于1948年12月1日施行,并于同日开始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统一华北、华东、西北三区货币。
1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发行人民币的金字第四号布告,将人民币称为新币,宣布自本年12月1日起发行,并定位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币,统一流通。新币发行后,冀南币、晋察冀边币、北海币、西农币均称为旧币,将逐渐被收回。旧币未被收回前,旧币与新币按固定比价继续流通,不得拒用。新币、旧币的比价为:新币对冀南币、北海币均为1∶100,新币对晋察冀边币为1∶1000,新币对西农币为1∶2000。
12月5日,新华社就人民币的发行发表社论。社论以较大的篇幅叙述了人民币来源于解放区货币的逐步统一,说明解放区货币统一工作与国民党币制改革有本质的区别。社论就人民币的信用保证问题指出,中共方面用作货币保证的,不是金银,而是比金银更加可靠的粮食、布棉,以及其他为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重要物资。所以,解放区的币值物价比国民党统治区更为稳定。
人民币正式发行后,为了建立新中国独立的、统一的和稳定的货币制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国民党政府发行的法币和金圆券,实行坚决、迅速、彻底肃清的方针。在新解放的地区,明确宣布禁止国民党政府发行的一切纸币在市场上流通。为了照顾人民群众的利益,规定适当的比价,限期把群众手中的法币、金圆券收兑进来,然后输送到国统区换回物资。二是对黄金、白银、银圆实行国家管理和国家经营的方针,严禁私自买卖和计价流通,但允许个人保存,如欲出售,只能卖给国家银行。三是对外币、外汇实行国家管理的方针,规定外币不准在市场上流通,也不准用外币计价结算和私自买卖。持有外币的可卖给国家银行,也可在国家银行办理原币存款。四是人民币发行后,对解放区原有的货币实行按固定比价逐步收兑的方针。
当时,考虑到人民币的印制力量不足,担心影响市场流通中货币筹码的供给,所以规定将华北、华东、西北、中原等解放区发行的货币,作为人民币的辅币,与人民币实行固定比价,暂准混合流通。到了1949年5月,人民币的印制力量已能满足需要,随之宣布收兑各解放区发行的货币,直到收回最后一张为止。到1949年底,除东北、内蒙古、西藏、新疆地区情况特殊外,人民币已经基本占领了全国市场。
东北解放区的工业基础较好,物价比较稳定,为了使这一地区不受关内战争和物价上涨的影响,以便迅速进行和平建设,发展生产,支援全国的解放战争,允许暂缓使用人民币,继续流通使用东北币。到1951年4月,根据当时的形势,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东北银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下属机构,以人民币1元兑东北币9.5元的比价收回东北币,统一发行和流通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也在同一时期,以人民币1元兑内蒙古币9.5元的比价收回内蒙古币,统一使用人民币。
西藏地区和平解放后,按照协议,民主改革前可以保留藏钞。由于1959年西藏地区反动分子叛乱,西藏人民政府根据广大群众的要求,于1959年7月15日宣布停用藏钞,统一流通和使用人民币。
新疆于1949年9月和平解放后,为了迅速稳定经济,发展生产,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暂时流通原新疆省银行发行的银圆票。1951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在新疆发行加印有维吾尔文的人民币,规定按人民币350元兑新疆银圆票1元的比价收回银圆票,统一流通和使用人民币。
至此,除台湾、香港、澳门外,人民币已成为流通于全国的统一的独立自主货币,开创了中国金融史上独一无二的为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服务的崭新货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