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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争论中艰难推进
来源:《党史博览》  作者:许人俊  点击次数:

中国农村“大包干”发源地——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图为富裕起来的农民在举办文艺演出


中国的农村改革是举世瞩目的一件大事。这一改革是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正式开始的,它不仅使中国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且推动了城市以至整个国民经济体制的巨大变革。

农村改革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突破口,通过它破除了长期存在的“一大二公”、权力集中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摈弃了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分配办法。这是经济领域内的改革,更是政治思想领域内的一次伟大解放。

粉碎“四人帮”后,“农业学大寨”之风仍在全国盛行。遭遇大旱的凤阳县小岗村,为了求生存被迫搞起了包产到户,从而奏响了农村改革的序曲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创了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

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曾深刻地指出:“解放思想是当前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他还强调指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葬送。”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大会接受了邓小平的观点,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强调拨乱反正,纠正“左”的错误。

改革顿时成为举国上下的共同呼声。然而,改革之路非常艰难。当时“两个凡是”的“左”的思想仍有巨大市场。

就在邓小平发表上述讲话前,中共中央正在召开全国普及大寨县工作座谈会,要求以昔阳县为榜样,学习大寨经验,大力推行向大队核算过渡。会后,中共中央印发了49号文件,明确规定:“向大队核算过渡是大势所趋,各级党委态度要积极。”

于是,在中国农村改革的号角刚刚吹响的同时,“普及大寨县”和“向大队核算过渡”之风也席卷全国。各地农村敲锣打鼓,高举学大寨的旗帜,掀起过渡的宣传高潮。

穷则思变。安徽凤阳县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家乡,历史上穷得出名。解放后,凤阳县农村搞起了公社化,但依然贫穷。据统计:1956年至1978年,凤阳县先后吃国家返销粮4亿斤,接受国家投资和贷款136亿元,是典型的“吃粮靠返销、花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县”。 1978年,凤阳县又遭到百年不遇的大旱,加上贯彻“左”的政策,严重破坏了农村生产力。凤阳县农民对“农业学大寨 ”没有兴趣,对依靠人民公社 “大呼隆 ”劳动度荒也失去信心。许多人身背花鼓走四方,靠说唱谋生。这一情况,在安徽省其他地方也相当普遍。争生存、保平安,已成为当时各级领导的当务之急。

1978年秋收秋种时,刚刚到安徽担任省委第一书记的万里下乡视察,眼看地里无人干活,播种无望,心急如焚。他立即召开省委会议,冒着政治风险大胆决定:凡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可以借给农民耕种,谁种谁收,并从集体耕地中给每人借一分地种菜度荒。

凤阳县马湖公社在传达贯彻省委决定时,群众坚决反对继续搞“大呼隆 ”的劳动方式和吃“大锅饭”的分配办法,强烈要求实行“分组作业,以产计工,费用包干,节约归组”的生产责任制。他们深深怀念 1960年初实行过的生产责任制。那时,为了战胜三年自然灾害,凤阳县曾经搞过类似包产到户的责任田,效果很好,一度受到邓小平、邓子恢等人的支持。后来,被作为“分田单干,走资本主义道路”横遭批判。好办法虽然夭折,但尊重事实的农民对此一直记忆犹新。

凤阳县委书记支持了马湖公社干部、群众的意见,但谨慎要求人们先搞试点,不声张,不推广,免得惹是生非。结果旗开得胜,责任田试点成功:大灾之年,全县的社队大多减产,唯有马湖公社十个试点队没有减产,而且还有两个队增产。

无独有偶,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也秘密搞起了包干到户。18户农民签字画押,大家发誓患难与共,守口如瓶,决不对外讲。如果被查出,队长坐牢,大家集体养活其全家老小。

秋后,小岗生产队的农业生产竟然出现惊人奇迹,粮食产量是上年的4倍。这个合作化以来 23年从未向国家贡献一粒粮的“三靠队”,实行包产到户头一年,就向国家贡献粮食3万斤、油料2.4万斤。

凤阳县的奇迹,使人们看到了农村改革的希望。安徽省委在总结全省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激烈的争论,终于制订了《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草案)》,简称 “六条”。其主要精神是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允许和鼓励农民搞家庭副业,产品可以到市场出售,农活可以责任到人……

安徽的“六条”,是粉碎“四人帮”后中国农村改革过程中最早出现的一份革命性文件。当时,刚刚复出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邓小平,看到这份有争议的文件后,不禁拍案叫好,立即表示支持。当时,全国“左”的思想路线仍居上风。那年,邓小平出访巴基斯坦途经四川时,特地向四川省委第一书记推荐“六条”。四川省委顶着“左”的政治压力,仿效安徽也制订农村改革的“十二条”。从此,安徽和四川两个农业大省彼此呼应,在农村改革的大潮中,联手前进,成了国人瞩目的典型,同时也成了众人争议的焦点。

当时,安徽、四川两省领导的态度谨慎、低调,主张埋头干,少宣传。

中央文件在农村政策上开始松动,但包产到户依然是禁区,新旧两种思想相互撞击。关键时刻,邓小平站出来支持,为农村改革鸣锣开道

1979年国庆前夕,中共中央召开了十一届四中全会,分析中国农业现状,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研究新对策。会议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由于历史情况发生变化,有些内容应作适当修改。修改后的《决定》,突出强调:“确定农业政策和农村经济政策的出发点,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我国8亿农民的积极性”;“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我们的一切政策是否符合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就是要看这种政策能否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决定》还对农村工作提出三个“一定”: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一定要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按照群众利益办事;一定要坚持民主办社的原则,尊重和保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决定》并提出 ,“决不能搞瞎指挥和一刀切”。同时,《决定》有针对性地指出,“大寨县和全国一切先进单位,都要对自己一分为二”。重申:“分配上坚决纠正平均主义,可以定额记分,可以评工记分,也可以包工到组,联产计酬。”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草案)》原先有两个“不许”: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修改后的《决定》只提“不许分田单干”,对包产到户则未提“不许”二字,而是改为:“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语气十分缓和,而且具有灵活性。修改后的《决定》最后甚至表示“以上各点还不能说是成熟的意见,应该在实践中继续加以补充、修改和完善”。

好事多磨,正当各地在执行中央文件精神包产到户有所发展时,新的冲突又爆发了。

1980年一二月间,国家农委在北京开会专题研究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问题,大家各抒己见。安徽代表从经营管理的角度介绍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情况,着重阐述:一、部分后进农村迫切要求包产到户。这些地方突出的矛盾是穷,生产队家底空,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成了一无所有的空壳。实行包产到户仅仅一年,一大批生产队就翻身,有的甚至一季就翻身。二、包产到户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不能同分田单干混为一谈。三、后进地区长期受“左”的路线危害,如今中央号召加快发展农业,他们对生产队搞集体生产丧失信心,希望用包产到户,多收粮食,为四化多作贡献,这是社会主义积极性的表现。

没想到这一发言,却把包产到户到底是姓“资”还是姓“社”的争论之火点燃起来。反对者认为包产到户就是分田单干,是资本主义,如果不坚决制止,农村社会主义阵地必将丢失!20多年合作化成果必将毁于一旦,太可怕,太可惜!

部分省、区、市和新闻单位、经济研究部门的代表,支持安徽代表的发言,认为讲得很有道理,反映了民心。但反对者人多势众,一时形成对安徽代表及其同情者的批判和围攻。双方唇枪舌剑,气氛十分紧张。

国家农委的一些领导则表示按中央文件办,即“不许分田单干”,“也不要包产到户”,实际上站在反对者的一边。

1980年131日下午,华国锋、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王任重、姚依林等听取国家农委的汇报。会上,华国锋强调指出,“责任制和包产到户单干不要混同起来”,包产到户使老的、弱的也分了一分地,生产上有困难。已经搞了的,要认真总结经验,提高觉悟,逐步引导他们组织起来。倾向性依然十分明显。

邓小平在会上一直在沉思。早在 20世纪 60年代初,他就以“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的妙语支持安徽包产到户。这次会上,他未就包产到户直接表态,而是讲了农村工作的另一个问题,即到 20世纪末达到小康目标,每人收入1000美元的问题。他说,这是一个战略思想,我们要按1000美元这个目标,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考虑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不订出规划,不确定目标,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这实际上是告诫全党:在农村改革问题上,要有紧迫感,要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再不能裹足不前了。

邓小平的讲话并没有引起一些人的重视。会后,国家农委主办的《农村工作通讯》2月刊发表了《分田单干必须纠正》。文章对安徽包产到户大加抨击,指责是方向、道路问题,要坚决与之斗争。编辑部还加发编者按,责问:“包产到户到底是集体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还是实际上倒退为分田单干?”“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言语尖锐,令人震惊。

为趁热打铁,《农村工作通讯》3月刊又发表《包产到户是否坚持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一文,并有计划刊登一些读者来信和农村经济“权威”人士的文章,力图对包产到户形成批判的声势,抑制其继续发展。

熟悉农村改革的吴象和新华社记者张广友深感事态严重,于是立刻赶写文章《联系产量责任制好处多》,热情赞扬包产到户。对此,《人民日报》负责人大为赞同并支持,在49日《人民日报》予以全文发表。这期间,《人民日报》和新华社连续发表了许多文章,摆事实,讲道理,有力地回击反对者的各种言论,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

这是一场全国性的大争论。新闻界在争论,农村在争论,各省、区、市领导也在争论。任仲夷、池必卿、周惠、李瑞环和四川省委领导,都热情支持推广包产到户。反对者也不乏其人,某省领导表示:“宁愿迟发财,也不能摔跤子。”有位省领导甚至说:“我要保持革命晚节,坚决反对包产到户,反对单干!”

邓小平对这一场大争论极为关注。他在阅读大量有关资料后,数次找万里谈话,了解情况。198042日,他又找胡耀邦、万里、姚依林、邓力群等谈话,正式表态:“农村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困难的地区,像贵州、云南、甘肃等省份中的这类地区,我赞成政策要放宽,使他们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发展自己的特色。西北地区要走畜牧业的道路,种草造林,自留畜要放宽。农村要普遍鼓励种树,实行一人种活多少树,谁种归谁的办法。有的地方可以搞自留山,要发展多种副业,发展渔业、养殖业 ……”

邓小平特别强调:“政策一定要放宽,使每家每户都自己想办法,多找门路增加生产,增加收入。有的可以包产到组,有的可以包产到个人。”他鼓励大家:“这个不要怕,这不会影响我们的社会主义性质。政策放宽以后,有的地方一年可以增加收入一倍多。我看了许多这样可喜的材料。”由于此时万里已调任国家农委主任,所以邓小平又指示,“要解放思想,此事请万里同志研究个意见,到书记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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